湄潭县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流程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1、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区域。
2、已经交存维修基金且已过保修期的小区,公共设施保修期从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计算。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
1、业主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到房开与物业服务中心,由房开与物业服务中心、质安站人员现场查看,业主填写“维修资金使用登记表”,由同栋楼房2/3的业主签字同意,确定是否启动维修基金。
2、业主填写“维修基金使用备案表”、“物业维修基本信息表”信息,并由业主、业委会、居委会、街道办相关人员签意见,完善相关审批程序。
3、确定启动维修后,由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申请人共同商定后在施工信誉好、质量保证且备案登记的施工队伍中选择施工单位(人员),与(业主委员会或申请人)签订维修委托书、维修协议书、安全责任书。并留存现场原始图片,正式动工维修。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验收程序
1、施工过程中,严格把握维修材料的质量,保留材料合格证,确保整体工程质量,施工队伍拍摄图片,房开与物业服务中心、质安站现场查看是否按照工艺要求组织施工,绘制维修区域平面图,并核实现场工程量。
2、维修施工单位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确定维修部位的保修期,屋面防水、房间、外墙防渗漏最低保修期为5年。
3、维修结束之后,拍摄图片申请验收,房开与物业服务中心查看是否清除建筑垃圾和其它杂物,排除安全隐患。
4、由施工人员开据正式发票,按要求完善报帐程序。同时收取维修费用总额5%作为质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