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湄潭荣创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16 15:30 字体:[小中大]

湄发改价字〔2026〕2号

 

湄潭荣创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天然气采购成本变动,我局启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测算,形成价格调整建议,报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天然气销售价格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燃气销售价格

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3.80元/立方米不予调整,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95元/立方米调整为3.70元/立方米(最高指导价)。

二、执行时间

新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6年4月1日起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低收入家庭设置免费气量,年度免费气量为60立方米/户/年,低收入家庭年用气量在免费气量内的,免收燃气费;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服务机构用气、托育机构用气、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符合规定的盲人按摩院的经营场所用气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二者中的较低价格执行。燃气公司要主动对接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等相关部门,对应享受优惠政策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并于12月30日前将各类优惠政策办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价格和收费管理股,落实优惠政策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县发改局价格和收费管理股反馈。

(二)严格按规定时间和幅度执行调价政策,不得推迟执行时间和截留降价额度,妥善做好价格变动前后气表抄收和燃气费退费工作。

(三)通过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公示最新用气价格,提高用户知晓度;要加强气源采购成本约束,严禁通过不当关联交易推高采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