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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3期

发布时间: 2026-06-03 16:43 字体:[]

现将涉及我县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1家食品生产主体有关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酱香豆豉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酱香豆豉,被抽样单位名称:六盘水从缘副食经营部,标称生产企业:贵州椒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抽样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抽样日期:2026年1月20日,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接到不合格报告后,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2月10日向贵州椒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当事人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酱香豆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系初次违法,并积极整改主动将同款产品再次送检,检测结论为合格,按照我局要求完成了整改。参照《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及第十五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之规定,结合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叁仟陆佰元(¥3600.00);二、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