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湄潭县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初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及基金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现将2026年上半年第一批拟援助对象及吊唁逝世退役军人慰问品费用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拟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及拟援助金额
1.李某文:62岁,系低保家庭,身份证号码522128XXXXXXXX1936,系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申请类别:家庭医疗援助关爱。本人患糖尿病、腰椎间盘突出需长期服药,配偶患癌症(单享低保),该户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16日医疗自付费用达23734.21元,属“双病”困难家庭。拟给予援助1000元。
2.谢某荣:62岁,系低保家庭,身份证号码522128XXXXXXXX6512,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申请类别:家庭医疗援助关爱。本人患糖尿病、慢阻肺,配偶丧失劳动能力,该户同期医疗自付费用12443.16元。拟给予援助1000元。
3.彭某伦:69岁,参战退役军人,系低保家庭,身份证号码522128XXXXXXXX7318。申请类别:家庭医疗援助关爱。彭某伦及其配偶均患癌症,彭某伦社保养老金1800元,该户同期医疗自付费用高达66790.59元。无力全额承担医药费。拟给予援助1000元。
4.何某文:50岁,系刚性支出家庭,身份证号码522128XXXXXXXX5519,回乡生产退役士兵。申请类别:家庭医疗援助关爱。何某文右眼失明,患多种慢性病,需照顾老小,全家仅靠妻子务工维持。该户同期医疗自付费用20815.01元。拟给予援助1000元。
5.刘某洪:71岁,参战退役军人,系刚性支出家庭,身份证号码522128XXXXXXXX4113。申请类别:家庭医疗援助关爱。本人患心脏病(支架植入)及腰椎间盘突出,2026年4月意外摔倒致高位截瘫,正在康复中。社保养老金1856元,该户同期医疗自付费用24470.05元。拟给予援助1000元。
6.谭某华:74岁,系刚性支出家庭,身份证号码522128XXXXXXXX7210,属于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申请类别:家庭医疗援助关爱。社保养老金2200元,本人患肺气肿等,配偶骨折住院。女儿患尿毒症需透析,该户同期医疗自付费用27106.35元。拟给予援助1000元。
7.朱某礼:78岁,系刚性支出家庭,身份证号码522128XXXXXXXX1016,属于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申请类别:家庭医疗援助关爱。本人患尘肺病、高血压3级等,妻子患肺气肿等疾病。该户同期医疗自付费用11471.92元。拟给予援助1000元。
8.丁某忠:71岁,系刚性支出家庭,身份证号码522128XXXXXXXX7418,属于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患高血压、糖尿病、肺梗阻等。该户同期医疗自付费用17341.70元。拟给予援助1000元。
9.陈某秀:女,75岁,系病故军人遗属、刚性支出家庭,身份证号码522128XXXXXXXX7521。申请类别:家庭医疗援助关爱。本人患肝恶性肿瘤等重症,2025年至今自付医药费约45835.93元,拟给予援助1000元。
10.李某才:75岁,系低保家庭,身份证号码522128XXXXXXXX1036,系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申请类别:家庭生活困难援助关爱。本人残疾瘫痪,配偶年迈,儿子智力一级残疾(特困供养)。拟给予援助1000元。
11.邱某明:64岁,低保家庭,身份证号码522128XXXXXXXX601X,属于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申请类别:家庭生活困难援助关爱。本人视力残疾,配偶患小脑萎缩瘫痪,拟给予援助1000元。
12.王某兴:74岁,低保家庭,身份证号码522128XXXXXXXX1171,系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申请类别:家庭生活困难援助关爱。本人丧偶,儿子未婚且患尿毒症。拟给予援助1000元。
13.冯某国:73岁,低保家庭,身份证号码522128XXXXXXXX1033,系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申请类别:家庭生活困难援助关爱。本人妻子、儿子相继去世,儿媳患脑膜瘤,孙子智力残疾。拟给予援助1000元。
14.高某红:46岁,离异未婚,身份证号码522128XXXXXXXX201X,系回乡生产生活退役士兵。申请类别:家庭突发变故援助关爱。因线路老化引发火灾,房屋及资产全毁,损失约10万元。拟给予援助3000元。
二、拟援助方式
根据申请人实际困难及家庭经济情况,本次拟援助资金将直接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用于缓解医疗、生活应急之需。
三、吊唁逝世退役军人慰问品费用
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5月25日期间,共吊唁逝世退役军人45名。县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采购吊唁慰问品(被子45床、花圈45个、5号鞭炮48盘),共计支出12888元。
四、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
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7月20日(7个工作日)。凡对上述援助对象及吊唁逝世退役军人慰问品费用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至湄潭县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湄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收)。
联系电话:0851-24230563
特此公示。
湄潭县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