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湄潭县文化旅游局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湄潭县文化旅游局依法公开的信息,提高单位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主体
湄潭县文化旅游局
二、信息分类
湄潭县文化旅游局信息公开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领导信息、财政信息、公共服务等类别。
三、公开方式
湄潭县文化旅游局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以申请公开为辅。
四、公开形式
通过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程序主动公开信息。
五、公开时限
(一)主动公开信息
公开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湄潭县文化旅游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查看,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要件符合要求的进行处理,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六、接受监督
湄潭县文化旅游局信息公开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监督。
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单位名称:湄潭县文化旅游局
单位负责人:余扬
地址:湄潭县湄江街道小北街20号
邮编:564100
电话:0851—2422105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