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湄潭资讯 » 乡镇动态

高台镇未成年防溺水安全倡议书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广大父老乡亲、村民朋友、青少年朋友们:

溺水,是造成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每年暑假,都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看似平静的水面下,隐藏着诸多危险。暗流、漩涡、水草,每一个都可能成为夺命的“元凶”。哪怕水性再好,面对这些未知的危险,也难以招架。夏季来临,气温升高,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未成年人安全是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的基石,为切实守护辖区内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有效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我们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家长朋友们:履行监护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家长监管不力是孩子溺水的主要原因,请各位家长牢记以下几点:

•孩子外出时,要“知道孩子去哪里、知道孩子做什么、知道孩子和谁去、知道孩子何时回”。

•带领孩子去正规的游泳馆游泳,泳池必须有专业的救生员、齐全的救援设备,并且孩子在游泳时,家长尽量全程陪同。

•由老人看护孩子的,一定要与老人做好沟通,务必与老人保持联系畅通,有事及时打电话,掌握好孩子的动向。

二、村民朋友们:主动参与守护,凝聚“防护合力”

•发现辖区内危险水域(如无护栏的池塘、未设警示的河道等),及时向村委会或镇政府反馈,共同推动设置警示牌、防护栏等安全设施。

•若在水边看到独自玩耍的未成年人,主动提醒其远离危险;发现有人溺水,不盲目下水施救,优先大声呼救、寻找救生工具(如竹竿、绳索等),并立即拨打电话24360001(高台镇值班室)或24360004(高台派出所)。

•积极参与村委会组织的防溺水宣传活动,向身边亲友传递安全知识,让“珍爱生命、远离溺水”成为共识。

三、青少年朋友们:增强自护意识,守护“自身安全”

家长要教育孩子牢记并做到“六不”:1.不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不容侥幸。让我们携手并肩,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用责任和行动为孩子们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防溺水安全墙”,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平安、快乐地度过夏天!


高台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