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立快速反应的安全生产预防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目标、处置原则
(一)目标
规范市政、燃气、户外广告、环境卫生、综合行政执法等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加强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协同作战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确保突发安全事件能迅速采取正确有效措施,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应急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处置。把参加救援人员的生命放在首位,按照操作规程科学处置,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2.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反应。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防汛抢险、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指 挥 长:陈修波 党组书记、局长
副 指 挥 长:王仁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国洪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友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
董红吟 党组成员、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陈 杰 公安局派驻行政执法警察大队正科级干警
李颖明 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治教导员
刘 洪 综合股股长
廖群燕 宣教风纪股股长
李晓飞 政策法规股股长
石治泽 环境卫生服务站站长
袁照宏 市政管理股负责人
李亚伟 燃气安全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九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股,王仁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友良、张国洪、董红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李颖明、刘洪、廖群燕、袁照宏、李晓飞、石治泽、张 俊、李亚伟、梅旭为成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下设九个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组,设在综合股。
组 长:王仁江
成 员:刘 洪、袁照宏、李来辉、徐登科、潘萍、刘 琴、胡 潇、梅 旭、梁 絮、余 波、卓 诚。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联络和调度工作,统筹协调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安全突发应急事件的防范措施;收集汇总各工作组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2.防汛抢险组,设在市政管理股。
组 长:刘友良
成 员:石治泽、张 俊、杨建明、何长寿、石 旅、
袁照宏、李亚伟、张晓辉、李光梅、胥 军、佘海松、谢应军、王开志、余显顺、赵龙力。
主要职责:负责对城市内涝防治的抢险工作,在紧急状态下现场抢险作业、进行堵漏、内涝救援、排水疏通等抢救救援工作;做好城市内雨污溢流口的排放与关闭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内涝防治工程的行业管理和市政工程的抢险组织管理工作;维护周边正常秩序,及时设置警戒标识,做好维稳疏导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和应急处置;做好事件现场交通管制工作,维护现场交通秩序;维护现场稳定和安全;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3.应急抢险组,设在市政管理股。
组 长:刘友良
副组长:董红吟
成 员:石治泽、石 旅、袁照宏、张晓辉、李光梅、
佘海松、李亚伟、佘海松、谢应军、王开志。
主要职责:负责对危险源的处置工作,在紧急状态下现场抢险作业、进行堵漏、抢险伤员、转移危险源等抢救救援工作;做好现场伤员现场救治、转运等工作;维护周边正常秩序,做好维稳疏导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和应急处置;做好事件现场交通管制工作,维护现场交通秩序;维护现场稳定和安全;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4.医疗救助组,设在综合股。
组 长:王仁江
成 员:徐登科、佘丹玉、潘 萍、陈三静、丁昌静。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对现场及周边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急救的准备工作;做好对参与现场救援人员中伤员的救治、转运等相关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5.疏散安置组,设在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组 长:董红吟
成 员:李颖明、张 俊、胡国兴、焦仁武、杨建明、
黄俊峰、冉光凤、陈德强、杨仕琴、何长寿。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周边群众的紧急疏散等相关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6.安全警戒组,设在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组 长:董红吟
成 员:佘沐霖、刘 琴、贾茂昌、付江、李 青、陈国淑、舒 立、谭围臣。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警戒线设置,维护现场交通和治安秩序;对现场及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疏导、管制,防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现场;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7.突发事件调查组,设在政策法规股。
组 长:张国洪
成 员:李晓飞、胡天科、刘菁馨。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原因调查,依法查处突发事件责任人;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8.舆论鉴评组,设在宣教风纪股。
组 长:王仁江
成 员:廖群燕、李香奎、罗 敏、王冰谦。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正面报道、网络舆情监评;按照领导小
组工作安排,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对接应急局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9.信息报送组,设在综合股。
组 长:王仁江
成 员:刘 洪、梅 旭、胡 潇、王冰谦。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信息拟定及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有关具体情况。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城市执法大队、局机关股室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1、迅速:有关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延报。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具体,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瞒报、漏报和谎报。
(二)预防预警行动
安全生产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制定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做好应对领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准备工作。
四、处置措施
(一)城市执法大队、局机关股室要按照统一部署,第一时间控制危险源处置工作;对现场及周边实施交通管制,做好应急疏散、灾民运输、安置和救助工作。
(二)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做好安全生产应急事件原因调查,依法查处事件责任人。
(三)各工作组要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向综合协调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有突发状况的要随时汇报。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组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
(二)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确保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部门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三)综合协调组要根据事态发展状况,适时安排车辆在指定地点待命疏散围观人员。
(四)信息报送组要加大排查力度,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五)舆论鉴评组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时,要立即赶赴现场收集信息,对外界及时发布正面报道,消除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群众的恐惧心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备勤。实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的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二)精确掌握信息,确保通讯畅通。城市执法大队、机关内设股室接到突发性事件后,应立即出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向县政府总值班室报送相关情况。
(三)统一指挥协调处置。城市执法大队大队、局机关股室在处置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统一指挥,相互协作,积极配合,对不听指挥、玩忽职守、互相推诿等妨碍应急处置行为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