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府办发〔2026〕8号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湄潭县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7-03 09:3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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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6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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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湄府办发〔2026〕8号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湄潭县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湄潭县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湄潭县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618


湄潭县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聚力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落地落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内容,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积极宣传展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最新成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在我县走深走实。(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抓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及省、市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每年不少于两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二、强化法治赋能,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强化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结合县域产业发展实际,全面梳理辖区内市场准入堵点难点,持续深入破除各类市场准入壁垒,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推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向镇(街道)延伸、向重点领域覆盖,实现县域范围内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无限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四)规范招投标交易秩序。聚焦县域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系统整治,重点规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交易等领域招标投标行为,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对接省市相关平台,稳步推进跨省远程异地评标落地实施,结合县域项目特点,优化评标专家抽取机制,提升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高效性。(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五)护航公平竞争环境。立足县域经济发展实际,深入整治行业内内卷式竞争、恶意竞争等突出问题。规范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坚决杜绝违规出台优惠政策、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等情况。强化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大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审改结合,从源头防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常态化开展执法护企行动和反不正当竞争线索摸排工作,聚焦民生领域、县域重点产业,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县域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以五个通办全域通办、镇(街道)就近办理为重点,开展精准化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大网上办”“掌上办推广应用力度,推动事项办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拓展企业之家服务功能,发挥好企业之家作用。(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七)服务经营主体发展。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聚焦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解决。同步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八)规范信用修复管理。落实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要求,简化修复流程,对资料缺失、错误的市场主体进行一次性告知,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九)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强化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严格执行扫码入企制度,实现执法检查全程留痕、规范高效。严格落实《遵义市“企业宁静日”暂行规定》,深入推进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助力企业安全、平稳、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三、夯实法治根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制度机制建设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完善行政规范性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闭环管理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及时入库贵州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布清理结果。(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十一)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效。按规定编制和公布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四、提升执法效能,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做到行政执法种类、事项全覆盖。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推动执法尺度统一。加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建设,健全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宣传贯彻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推动形成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执法单位主责、多方协同的监督格局。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便民服务热线、信访等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加强行政罚没收入异常常态化监测。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开展重点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制度。(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县信访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十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加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农业农村、校园安全、物业服务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常态化开展生鲜食用农产品违规使用生鲜灯执法巡查。持续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依法从重处罚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旅游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湄潭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镇<街道>

五、筑牢稳定屏障,深入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十五)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十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矛盾纠纷化解。贯彻实施《商事调解条例》,推动有效化解商事争议。推动人民调解向商会协会、网络购物、快递物流、物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延伸。纵深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信访突出问题溯源治理。(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十七)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深化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性化解,加大行政复议个案纠错和类案规范力度,强化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履行,深化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跟踪问效。深化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化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行政败诉案件履行率100%。深入开展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败诉“一案一整改”。扎实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六、聚焦民生保障,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

(十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县域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保障体系,细化帮扶举措,提升服务质效。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加强规范管理,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权益。(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十九)做优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律师行业政治引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推动公证网上办理。做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十)加强就业权益保障。深入推进县域大规模精准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聚焦群众就业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服务,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招聘活动,搭建就业平台,助力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七、凝聚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二十一)强化示范带动。积极做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评估工作,积极参与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以创促建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十二)强化法治督察。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十三)强化法治宣传。深入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组织开展专题辅导培训,制定实施九五普法规划任务分解方案。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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