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府办函〔2023〕105 号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08 14:4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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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3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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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湄府办函〔2023〕105 号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


湄府办函〔2023〕105 号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各学校,各镇(街道)中心学校: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


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整改工作

方案

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财〔2023〕2 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的通知》(黔府办发〔2023〕17 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六个进一步”十六个方面的工 作措施,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特 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坚持以食 品安全法“四个最严”为遵循。进一步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 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升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确保学生餐价餐质相符,营养健康,安全可靠,增加学生幸福感、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一是采购程序合法,询价定价机制落实到位,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政府和学校集中采购配送机制。二是提升食堂日常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带量食谱(或电子营养师),食材搭配合理,鸡蛋、牛奶、水果等供应到位,确保营养均衡、食品安全有保障。三是规范资金管理,统一食堂账务管理,确保账物相符。

三、组织领导

组 长:冷学民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 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中江 县政府办副主任

白尚恒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进世 县教体局局长

田 群 县财政局局长张 雷 县发改局局长张顶力 县卫健局局长李有垠 县市监局局长陈 勇 县人社局局长

丁 亮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查承波 县审计局局长

胡湄江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县直各学校、各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王进世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湄江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整改重点

一是省、市学生餐专项整治调研提出的问题。二是学生餐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

五、整改内容

(一)食材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关于湄潭县学校食材采购由县人民政府指定县级国有企业平台配送,不符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招标采购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配送方。

整改时限:2023 年 11 月底前。

责任分解:县教体局牵头,县财政局、县营商环境局配合完

成。

(二)询价定价机制未落实的问题。关于湄潭县没有组织询价,未落实“按不高于当期市场价确定供应价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询价机制,按时开展市场询价定价。县市监局不定时抽样督查配送公司的执行情况。

整改时限:招标完成后实施,并长期坚持。

责任分解:由县发改局牵头,县教体局、县市监局、县内各学校参与,按定价机制开展询价定价工作。县市监局负责价格执 行情况的日常督查。

(三)带量食谱(电子营养师)未全覆盖。县级自查自纠发现。

整改措施:由县教体局、各镇(街道)中心学校督查指导落实,实施重点营养监测的 8 间学校采用电子营养师,其他学校使用省厅推荐食谱,2024 年春季学期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全面实施电子营养师。

整改时限:2024 年 3 月底前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责任分解:实施学校食堂管理员负责落实,学校校长审核食谱,中心学校检查指导。县教体局组织电子营养师操作培训,督促学校抓好落实。由中心学校不定时上传辖区学校一周食谱到县 教体局审查,并纳入学校考核内容。

(四)鸡蛋、水果、牛奶供应不足。县级自查自纠发现。整改措施:学校根据资金情况,安排到每周菜谱中,牛奶提供 2-3 次,水果切分适量供应,鸡蛋每天采取不同方式烹调食用,

每天食材达 12 种(中餐 6 种),每周 25 种,肉类交替使用,每餐有深色蔬菜,公示菜谱,确保健康营养。通过不定时抽取菜谱 审查落实情况,审查结果列入学校考核。

整改时限:2023 年 9 月前落实并长期坚持。

责任分解:县教体局、各镇(街道)中心学校督促,学校具体实施。

(五)代管餐食材资金支付不及时。县级自查自纠发现。 整改措施:落实代管餐食材资金按月结算,学期结清的制度。

督促各学校按实际结算金额按时支付。学校在公示栏按月公示资 金使用情况。

整改时限:2023 年 9 月前将上期食材账款支付完成。

责任分解:县财政局负责按时审核支付集中收付单位代管餐及“5+X”中部分食材款,非集中支付单位由中心学校及时审核支付辖区学校代管餐及“5+X”部分食材款,坚持在次学期开学前支付完成上一学期食材款。

(六)民办学校社保参保不全。县级自查自纠发现。

整改措施: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落实社保参保,根据民办学校用工时间指导采取不同方式依法签定用工合同,保障工人的 合法权益。

整改时限:2023 年 11 月底前。

责任分解: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体局配合,指导民办学校落实依法用工规定。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反映到学生的用餐质量上;切实履行职责,用好用足资金, 规范资金管理。县教体局要负总责,统筹抓好排查整改工作,县直各学校、各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专题研究、定期调度,切实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学校的学生餐提质升级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切实抓好整改。按照“一拖三”(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套整改材料、一个整改工作情况报告)要求,以全省学生餐整治工作为契机,整体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水平提质增效。各学校要认真扎实梳理排查发现的问题, 实行台账式管理,盯紧问题,持续抓好整改,确保整改成效,直至销号。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教体局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  学校排查发现的突出典型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四)及时报送信息。建立半月信息报送制度,各县直学校、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要将检查出的问题以及自查自纠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等资料每半月上报一次,能及时整改的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限时整改,完善跟踪落实整改机制,充分做好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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