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府办函〔2024〕18号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湄潭县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16 13:2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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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湄府办函〔2024〕18号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湄潭县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

文字解读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湄潭县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

湄府办函〔2024〕18号


各镇(街道),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湄潭县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湄潭县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

2023-2030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发〔2019〕43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0〕21号)《贵州省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黔府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全县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坚持企业带动、文旅带动、市场带动,推动湄潭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强化要素保障,推动政策措施全方位落实,实现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县中药材产业实现效益倍增,形成1-2个具有影响力的中药材产业集群,中医药产业年均增长5%-10%,中医药康养产业取得新突破。到2030年,中药材产业基础进一步夯实,中药制造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力争打造省级中医药“定制药园”3-4个。推进以中医药为主导的大健康产业发展,不断延伸发展链条,积极创新发展模式,形成“医、药、健、养、食、旅”为一体的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强中药材基地建设。积极向上对接,争取项目资金,借助优势资源,合理编制项目,切实加强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企业和基地建设。鼓励打造何首乌、白及、黄精、杜仲、黄柏、钩藤、佛手、山银花、天麻、灵芝、茯苓等地方特色品种。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动规范化种植基地和产地初加工建设,着力打造永兴白及、西河何首乌、高台黄柏、兴隆天麻、湄江草珊瑚、抄乐灵芝产业集群,凸显道地药材地方特色,形成产业新发展格局。结合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支持各地中药材种植企业创建省级示范基地。提升永兴、西河已获批省级“定制药园”示范基地的规模和效益,鼓励产地加工企业和中药制造企业与示范基地合作,提升中药材加工转化率,增加种植经济效益。到2025年,全县中药材累计种植面积稳定在6万亩。(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经贸局、各镇<街道>)

(二)着力畅通中医药产销渠道。围绕中药材优势单品,加快推进中药材(大健康)电商交易平台建设和应用,推进中药材线上线下交易一体化。按照优质、便捷原则,积极探索建立中药院内制剂中心和智慧药房,鼓励黔产道地药材为原材料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和中成药多渠道进入县内医疗机构。(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各镇<街道>)

(三)大力发展中医药制造业。依托湄潭生态有机产业优势,积极探索中药材+绿色食品同步研发,打造营养膳食、森林康养食材、饮品等功能性食品。借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治未病中心发展平台,大力推出中药膏方、药膳、香囊等,全面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各镇<街道>)

(四)全面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依托辖区景点,创新思路、提升服务,合理布局居住、养生、保健、医疗、护理、养老等业态,以遵义桃花江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政策优势,更好地顺应医养结合的趋势,结合我县发展实际,积极探索中医养生﹢康复结合服务模式,涉及老年医养结合病房、县中医理疗康复中心、治未病、中药制剂、教学与科研等多个服务范畴,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医疗养生、康复服务需求。推出一日游、两日游、三日游精品旅游路线,把万花源温泉、中国茶海、金桥-斗门农旅小镇、七彩部落等景区景点纳入康养点宣传推广,着力打造一批集森林康养与中医康养为一体的中医康养理疗馆,纵深推进中医康养服务中心建设,做实做强中医康养产业,着力开展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休闲旅游等康养服务。到2025年,建成康养旅游项目2个,建设集休闲旅游、度假养生、康体养老于一体的健康养老基地2个。(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市监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各镇<街道>)

(五)大力推进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应用。支持以中医药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开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利用传统工艺配制且该处方在本医疗机构具有5年及以上使用历史的,申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可免提交主要药效学试验等资料,有条件豁免毒性试验资料。支持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鼓励中药制造企业或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建设区域中药制剂中心,提供制剂研发、委托配制、代煎代配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医保局、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六)大力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研发生产。鼓励企业分品种生产中药配方颗粒,实行联合供药。鼓励中医药生产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基础研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支持企业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的改造和提质扩能,提升规模化生产能力。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和价格因素,将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中药饮片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使用“定制药园”中药材生产中药配方颗粒。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医保局、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七)着力夯实中医药产业发展基础。抢抓中医药创新发展机遇,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政策,统筹全县中医药人才队伍、医疗资源等要素,积极争取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全面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全力推动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中医特色科室发展,积极打造“县域15分钟中医药服务圈”“农村30分钟中医药服务圈”,全面推动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三乙”创建工作,建优建强中医优势专科,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到2025年,县级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中药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达到与三级医院指标要求一致。(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县发改局牵头指导编制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制定具体支持方案和配套措施。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统筹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突出对中医传承、康养产业规划、重大项目建设、政策扶持、企业培育等顶层设计,切实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厘清责任清单,强化督促考核,推进中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二)强化要素保障。县财政局要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确保资金到位。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谋划产业项目,建立健全“四库清单”,争取中央、省、市中医康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力引导社会资本注入,加强与银行对接协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三)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机制,不断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规模,每年至少申报5名以上的中医专业订单定向免费生,在全科医生岗位中设立中医医师,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确保每个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2-3名中医执业(助理)医师。积极采取“引进来、送出去”“师带徒”等方式,全面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支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参加考试考核,不断优化中医人才培养环境,全面提升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四)强化政策保障。不断完善中医药价和医保政策,各医疗机构要分批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收费,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大力支持医疗机构炮制的中药饮片、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将符合条件的中医适宜项目、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新增中医药技术项目及时纳入医保支付。在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中对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予以倾斜。积极探索中医按疗效价值、中医经典病房、中医日间病房等多种医保支付方式,对国家及省发布的优势病种,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医保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DRG)或区域总额预算点数法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中适当提高中医病组(病种)的权重(点值)、费率(分值)和系数。(牵头单位: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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