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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湄府办函〔2024〕26号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湄潭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湄潭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巩固提升工作
方案》的通知
湄府办函〔2024〕26号
各镇(街道),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湄潭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湄潭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国家农安县创建工作成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全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以实现高水平监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巩固国家农安县创建成效为基础,做好国家农安县动态管理考核、监管检测体系建设、追溯体系建设、标准化生产等工作,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共治水平,全方位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石。增强公众农产品消费信心,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监管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坚持创新驱动,完善制度机制。围绕产业特点,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全链条智慧化监管理念,积极探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举措和新模式,着力构建符合本地农产品产销实际的监管机制,确保巩固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高标推动,促进社会共治。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要求,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基础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共同关注,逐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落实党政同责。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强化保障措施。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调度机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明确部门职责。发改部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农村部门制定、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牵头统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在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力度。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定期开展研讨会,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议题,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建议,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和文件。建立季度总结报告、通报工作机制,按季度、分部门报告巩固提升成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各镇<街道>)
3.压实属地责任。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镇级监管有岗、有职、有责、有人。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检测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4.建立考核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评价体系、绩效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县委督查室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所占权重为5%,常态化推进问题倒查及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委办综合督查室)
(二)强化体系建设
1.完善监管体系。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格化监管架构,以县为监管网格单元,厘清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员职责,县、镇两级每季度巡查生产经营主体1次,形成上下联动、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监管工作体系。镇级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每个月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巡查1次,做到“基地有名录、巡查有记录、职责有公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2.加强队伍建设。制定2024年县、镇(街道)街、村(社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培训计划,针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的具体情况,按照层层培训、重点突出、提升能力、整体推进的思路,围绕监管内容、管理方法、检测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升各镇(街道)检测能力,定期更换老旧设备,做到检测有场地、设备、人员,记录齐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
(三)抓好常态化工作
1.强化质量安全监测。一是加大检测力度,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湄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应按常住人口的1.5批次/千人开展监督抽样,按照0.3批次/千人开展风险监测抽样,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全年完成速测任务7200个,其中完成胶体金试剂条检测500个,26家“贵州省电子监控点”企业要强化督导检查,每家企业全年完成样品检测要在200个以上。二是加大对供校企业抽样送检频次,实行送样检测机制,由各企业按批次送样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进行检测,最大程度降低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三是持续推进茶园茶青检测、茶青交易市场抽检、茶青进厂检测、成品茶抽检、举报检测“五项”检测制度,严把源头质量关,确保茶叶质量安全。四是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开展好监测参数扩充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2.强化生产主体责任。推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制,清理质量安全无保障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依法公开违法信息,推进行业自律。督促主体落实“五个责任”:一是实施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相关制度上墙;二是建立完整的生产档案并保存两年以上;三是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四是严格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五是积极开展品牌认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
3.持续推进智慧化监管。一是定期排查县域内生产主体,动态更新监管名录,清除僵尸企业。3月底前完成对省级追溯平台内规模主体核查,进一步摸清底数、查漏补缺,更新信息。二是依托省平台追溯功能,实现可溯化。要指导企业完善电子追溯信息,全方位展示基地环境、生产过程、企业资质证明,提高透明度,有效解决产销信息不对称问题,并扩大品牌宣传力。三是依托省平台数据,强化各项措施落实与考核。省农业农村厅已将监督抽样数据、主体监管名录、基地巡查工作、网格化监管信息等纳入省追溯平台,实现一体数字化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4.严格投入品监管。加强准入管理,严把农资经营条件审查,各镇(街道)坚决杜绝无证经营现象出现。严格落实农药购销台账制度,建立生产经营诚信档案,推进种子、农药、兽药的包装、标签二维码标识和电子追溯制度。持续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重点防范农资“忽悠团”和网络销售假劣农资两大隐患。实行常态化监测,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完善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加强对农兽药经营监管检查,重点查处经营违法隐性添加和不合格农兽药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
5.加强培训指导。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绿色种养技术、农兽药科学购买及安全用药等培训,计划2024年度培训2次以上。印制发放最新版禁限用农兽药等资料,持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种养和依法维权知识,引导放心农资消费。通过“寨管家”“群众会+”“村村通广播”等方式,技术入户率和培训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
6.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重点环节执法检查,重点针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零售等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加强案件查处信息通报,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四)聚焦重点任务
1.严控重点品种农残突出问题。对豇豆、韭菜、鲟鱼、鸡蛋等重点品种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制定巡查监管计划,按照“双随机”要求对农产品及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至少2次检查巡查。对风险高、信用等级低的生产经营主体每年现场巡查4次以上。2024年,要进一步强化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把握重点监管主体、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检测农药,加大对豇豆的速测和抽检力度,严格实行每周一次基地巡查,持续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继续保持农残“0超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2.积极开展合格证“亮证行动”。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市场监管局要强化对接,对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摸底巡查及检打联动,通过沟通督导、普法宣传,向各类主体明确合格证制度的基本要求和法律责任,违者必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五)扎实推进标准化生产
1.加强顶层设计。以茶叶、优质稻为重点,制定标准化生产推进方案,将标准化推进工作融入农业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效能;明确目标要求、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标准的转化、推广和应用,指导生产单位制定配套的生产技术规程,推动标准化生产。年底全县茶叶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100%,优质稻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
2.开展“标准化+”示范建设行动。以品种、企业、示范区建设等为依托,打造先进标准引领农产品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典型。2024年度,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各打造1个以上“标准化+”典型模式,发挥“标准化+”效应。(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3.推动品牌认证。加大“三品一标”、名特优新农产品、GAP(良好农业规范)等认证的宣传培训,研究出台“三品一标”品牌认证监管及补贴奖励机制,特别是和涉农项目挂钩机制,充分发挥高品质、大品牌农产品的带动效应。2024年度完成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5个以上,并积极推动国家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县、GAP等认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
(六)建立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1.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要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形成上下联动、信息通畅、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做好舆情监测,快速妥善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和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2.创新监管机制。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专设举报奖励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按程序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形成以主体承诺、行业自律、机构审核、媒体监督、群众投诉等节点管理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共治管理新模式,有效推进社会共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广平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巩固提升过程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需要部门间协调的,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联席协商会议,分析研究,理清责任,并及时解决;对部门系统内发现的问题,要组织部门内的会商会议,权责分明,督导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实时跟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关注舆情信息,排除潜在风险,及时解决问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茶产业发展中心)
(七)提升群众满意度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的主要举措。依法及时公开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验检测、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等信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畅通举报、投诉、咨询等途径,拓宽全社会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共治,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八)强化国家农安县“亮牌”
开展国家农安县“亮牌”行动,大力宣传创建成果,按照省、市要求,尽快完成示范企业、生产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亮牌工作,通过宣传牌、展示板、公告栏等醒目方式展示国家农安县称号。结合我县公共品牌打造、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共治等,广泛宣传推介,用好国家农安县“金字招牌”,提升我县优质农产品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各有关工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体岗位职责、督查考核、奖惩等制度,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新格局,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入新阶段。
(二)细化工作举措。各镇(街道)、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对目标任务进行系统梳理,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坚持最严肃的问责,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全程监管能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道)、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群众会+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安县重点内容、工作举措等,形成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