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经开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湄潭县委关于文雯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湄干任〔2024〕67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
文雯同志任贵州湄潭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党建办、纪检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龙鑫禹同志不再担任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台分局局长职务。
以上有试用期的同志,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
湄潭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