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府任〔2025〕5号
湄潭县人民政府
关于林永良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湄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县属国有企业:
根据《中共湄潭县委关于余扬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湄干任〔2025〕9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
林永良同志不再担任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 锟同志任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湄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