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府任〔2025〕9号
湄潭县人民政府
关于范朝红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湄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县属国有企业:
根据《中共湄潭县委关于范朝红同志任职的通知》(湄干任〔2025〕31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
范朝红同志任湄潭县求是高级中学副校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