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府任〔2026〕18号湄潭县人民政府关于李鑫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7-13 12:3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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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6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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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湄府任〔2026〕18号湄潭县人民政府关于李鑫同志任职的通知

湄府任〔2026〕18号

湄潭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鑫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湄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县属国有企业:

根据《中共湄潭县委关于李鑫同志任职的通知》(湄干任〔2026〕75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  鑫同志任湄潭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移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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