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7期

发布时间: 2024-09-18 10:53 字体:[]

现将涉及我县4批次不合格食品3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有关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复用餐具-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复用餐具-筷子,被抽样单位名称:湄潭县烫皮牛肉火锅店,标称生产企业:/,抽样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湄江镇香江半岛香港街1栋1楼1-17-18号门面,抽样日期:2024-06-12,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核查处置情况。接到不合格报告后湄潭县市场监管局向湄潭县烫皮牛肉火锅店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当事人使用大肠菌群超标的筷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二、遵义红 红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遵义红茶,被抽样单位名称:红花岗区黔雾茶叶店,标称生产企业:贵州黔茶联盟发展有限公司,抽样地点: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黔雾茶叶店,抽样日期:2024-05-31,产品生产日期:2024-04-28,不合格项目:啶虫脒。

(二)核查处置情况。接到不合格报告后湄潭县市场监管局向贵州黔茶联盟发展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

三、大沃柑、泥巴老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大沃柑,被抽样单位名称:湄潭县金丰购物中心,标称生产企业:/,抽样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黄家坝镇兴学路,抽样日期:2024-06-06,不合格项目:联苯菊酯。

样品名称:泥巴老姜,被抽样单位名称:湄潭县金丰购物中心,标称生产企业:/,抽样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黄家坝镇兴学路,抽样日期:2024-06-06,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

(二)核查处置情况。接到不合格报告后湄潭县市场监管局向湄潭县金丰购物中心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经营农药残留及重金属超标的食品(大沃柑、泥巴老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构成经营不合格食品(大沃柑、泥巴老姜)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够说清涉案批次大沃柑、泥巴老姜的来源,采购大沃柑、泥巴老姜也查验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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