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及我县1批次不合格食品1家食品经营主体有关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黄辣丁,被抽样单位经营者:吴福中,标称生产企业:/,抽样地点:湄潭县万众农贸菜市场,抽样日期:2024-08-02,产品生产日期:2024-08-02,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二)核查处置情况。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向吴福中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当事人经营恩诺沙星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当事人能够说清涉案批次黄辣丁的来源,且采购黄辣丁时查验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检测报告单等合格证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之规定,免予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2、规范经营行为,落实问题整改,遵守行政管理秩序;
3、增强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