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31 14:42 字体:[]

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

贵州高原玛卡酒业有限公司等2家经营主体:

经本局立案调查,你(单位)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吊销贵州高原玛卡酒业有限公司及贵州茅恩怀酒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公告所列经营主体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无法正常送达文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本局采取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本公告所列经营主体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851-24255315;0851-24322011

联系地址:湄潭县湄江街道双拥路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1.拟吊销营业执照经营主体名单

      2.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市监罚告〔2026〕37号)

          3.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市监罚告〔2026〕38号)


                         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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