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黔财社〔2025〕52号)规定,与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企业,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有1家企业申请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1人共计500元,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对象
申请湄潭县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2026年1人,共计500元。
二、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30日
三、受理部门
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股,联系电话:0851-24255848。
附件:
湄潭县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审核名单.pdf
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