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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就业创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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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就业政策

(一)社会保险补贴

1.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范围为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不包含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当月起的12个月。

2.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 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咨询电话:0851-24255848

(二)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咨询电话:0851-24253248

(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企业(社会组织)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2.对吸纳三类人员(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的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就业帮扶车间、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每人500元的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3.新吸纳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人500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3年6月30日。

咨询电话:0851-24255848

(四)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组织三类人员(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50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2.人力资源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组织农村劳动力跨省务工,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851-24255848

(五)交通补助

1.跨省交通补助

1)年龄在16周岁以上,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脱贫劳动力跨省稳定务工3个月以上的,可申请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年度人均收入在万元以上的脱贫劳动力补助标准为500元/人/年;年度人均收入在万元以下的低收入脱贫劳动力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每年可申报一次。新识别的脱贫不稳定户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从正式纳入监测日开始可按照申报条件及程序申报补助。

2)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其他农村劳动力,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补助标准为100元/人。政策实施期限到2025年12月31日。

2.跨县交通补助。对跨县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给予不超过5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咨询电话:0851-24255848

(六)招聘会服务、岗位推荐服务

有求职需求的各类劳动者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企业),可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线上线下招聘会,有就业意愿未就业人员可享受岗位推荐服务。

就业服务热线:0851-24255848(就业局)、0851-24233066(人力资源市场)、0851-24340168(人力资源市场)

二、创业扶持政策

(一)自主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二)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所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每一个创业扶持对象享受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离校5年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咨询电话:0851-24257428

三、东西部协作政策

(一)就地就近就业补贴

企业、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农民合作社等就业载体吸纳三类人员(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经人社部门认定,可按1000/人给予就地就近就业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劳动力一次性转移补贴。经人社部门认定,当年有组织输出到广东稳定就业 3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可给予一次性交通费、保险费、途中生活费等补贴。输送到珠海市的按 1000 元/人给予补贴;输送到广东省其他地区的三类人员按 1000元/人给予补贴,其他农村劳动力按500元/人给予补贴。补贴给予劳动力个人。

(三)稳定就业补贴。经人社部门认定,对当年有组织输出到珠海市就业并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工资发放凭证和用工证明的农村劳动力,可给予稳定就业补贴。属于三类人员的每人每月补贴800元;其他农村劳动力每满1个月给予每月补贴 500 元;补贴时间最长6个月。补贴给予劳动力个人。

咨询电话:0851-24041316

四、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一)技能培训服务。在劳动力年龄范围内,具备劳动能力,且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可在人社部门登记培训需求,免费享受技能培训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短平快”培训、中长期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劳动力可以结合自身特点,按需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二)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直接补贴(证书直补)

1.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和企业职工通过自学或个人缴费培训取得的国家部委办局及其授权单位、全国统考、中央企业、贵州省内考评机构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资格”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中、高等级证书、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的其他证书给予直接补贴。财政供养人员、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属于补贴对象。

2.补贴标准:

(1)参保职工: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

(2)非参保职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劳动者:初级工780元/中级工1170元/高级工1560元。

(3)特种(设备)作业证书直补:对符合条件劳动者取得由贵州省内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或《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书》一年内,给予证书补贴,按300/400/600 元不等标准给予企业或个人。

(4)其他证书直补。对本县户籍符合条件劳动者取得市内主管部门或合法机构领发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一年内的,给予每人600 元补贴。对本县户籍符合条件劳动者取得机动车准驾车型B类、A类驾驶证一年内的,给予每人600 元补贴。对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和退捕渔民取得机动车准驾车型B类、A类驾驶证一年内的,给予每人1500 元补贴;取得机动车准驾车型C类驾驶证一年内的,给予每人1500 元补贴。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机动车准驾车型证书补贴。

3.办理时限:取得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县人社局申领。

咨询电话:0851-24221454

五、就业创业服务渠道

政策咨询渠道:请登录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t.guizhou.gov.cn)以及及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unyi.gov.cn/index.html)、“遵义人社”“遵义市人力资源市场湄潭县人力资源市场”“湄潭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获取相关信息,或致电各街道就业服务咨询电话咨询。

招聘信息查询渠道:请登录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就业在线(https://www.jobonline.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s://rc.guizhou.gov.cn/)、贵州公共招聘网(gzggzpw.gzsrs.cn)遵义人力资源网(www.zys-hr.com)或县人社局推荐认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公众号:“湄潭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和“湄潭两江人力”微信公众号。

湄潭县就业政策咨询电话

大学生档案存寄及见习岗位咨询电话:0851-24253248

就业服务咨询电话:0851-24255848

创业服务咨询电话:0851-24257428

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咨询电话0851-24221454

东西部协作政策咨询电话:0851-24041316

事业单位招考咨询电话:0851-24227336

社保政策咨询电话:0851-24222400

劳动维权咨询电话:0851-24253748

各镇(街道)就业创业政策咨询电话:

湄江街道0851-24255029

黄家坝街道0851-24316177

鱼泉街道0851-24340131

抄乐镇0851-24050602

复兴镇0851-24330046

高台镇0851-24225791

马山镇0851-24350033

茅坪镇0851-24370152

石莲镇0851-24040415

天城镇0851-24390003

西河镇0851-24030729

洗马镇0851-24070631

新南镇0851-24020019

兴隆镇0851-24380028

永兴镇0851-2402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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