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府办函〔2023〕28号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湄潭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政府相关单位:
《湄潭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湄潭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控工作机制,营造慢性病预防控制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能力,根据《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和巩固工作的通知》(2023-24)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原则,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县域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培育适合全县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不断总结推广慢性病综合防控经验,引领带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推进文明城市和健康湄潭建设。
(二)具体目标
(一)政策发展
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二)环境支持
示范县建设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建设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环境。
(三)体系整合
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四)管理先进
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五)全民参与
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具体内容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政策发展、环境支持、“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体系整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全程管理、监测评估、创新引领8个方面,总分值3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策发展
1.发挥政府主导,专业机构支持,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1)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专家组,明确部门职责,落实慢性病社会综合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3)建立示范区建设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相关部门的日常联合督导。多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基本机制运行良好。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按照省级投入情况提供县级配套项目经费,并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县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达到业务总经费的10%及以上,确保专款专用。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二)环境支持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1)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和健康学校的建设覆盖率逐年增加,至2025年达到100%;创建5个及以上健康食堂和餐厅/酒店,上述数据逐年增加。
(2)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加油站/小屋、健康街区、超市和社团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开展15分钟社区健身圈建设,居民健身设施完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达100%,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不低于3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不低于40%。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80%,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确保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
(5)提高经常参加锻炼的人口比例。确保经常参加锻炼人口比例≥40%。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落实禁止烟草广告的相关政策。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100%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全面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达100%。辖区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简短戒烟服务培训≥80%,提供简短戒烟服务医疗机构覆盖率达100%。辖区15岁及以上吸烟率低于20%,并实现逐年下降。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1.开展专题宣传。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主体宣传,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开展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世界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
(2)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宣传内容覆盖“三减三健”各个方面,全年至少6次。
2.开展专项活动。
(1)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及以上,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辖区12岁儿童患龋齿<25%,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
(2)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
(3)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五进活动,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每年至少开展2项特色现场活动。
(四)体系整合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明确疾控中心、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疾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2)提升二级及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性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县域慢性病防控工作。基层医疗机构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基层医疗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运用当地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2)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开展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世界慢阻肺日等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
(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课应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慢性病相关课程不少于6学时。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10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7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一年度提升不少于2-3个百分点。
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组织群众健身团体,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社会团体组织和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成立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50%。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学生健康体检率达到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到90%,每2年1次健康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人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达50%。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100%,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的覆盖率达70%,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达100%,纳入健康管理率达30%。
3.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达50%。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30%及以上,为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4.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30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知晓率达60%,18岁以上人群糖尿病知晓率达55%,35岁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70%。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和糖尿病血糖控制率均应高于全省水平的5%及以上。
5.建立完善县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应用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6.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设置有中医综合服务区,并能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70%,宣传中医药的养生保健知识,推广使用中医预防慢性病适宜技术,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
7.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提高签约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
8.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通过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商业保险参与医疗救助、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9.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辖区内每个街道(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100%,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100%。
(七)监测评估
1.规范开展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随访登记、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完成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肿瘤随访登记。
2.利用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慢性病监测数据管理利用得到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推广。
3.定期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规范制定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方案,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完成调查技术报告。
4.技术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技术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技术报告结果用于指导、评估示范县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
(八)创新引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建设、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5项。创新特殊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示范县建设成功经验在本辖区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示范县建设成功经验在辖区外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30日前)
成立湄潭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召开全县创建工作部署会或推进会。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3年5月1日—8月31日)
各相关部门对照部门职责及《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开展工作;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和社区开展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自查阶段(2023年9月30日前)
各级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内容进行自查,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达到省级示范区指标要求;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慢性病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验收阶段(2023年10月)
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工作,不断深化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建立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镇(街道)要成立慢病综合防控领导小组,将慢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计划。将慢性病防控融入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同时要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要在本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均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要组织本部门职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健身竞赛活动、健康体检、工间操活动,创建无烟单位等慢病防控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三)强化技术支撑。县卫健局要牵头成立由健康教育、慢性病防治、食品营养、牙病防治、体育健身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技术指导专家组,提供慢性病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固定专人负责慢性病防治工作,建立定期逐级指导和培训制度。县疾控中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慢性病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四)强化督导评估。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导检查方案,组织对全县慢病综合防控能力及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适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对各部门、各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附件1:湄潭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docx
附件2: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2 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