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府办函﹝2022﹞89号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湄潭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成员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直相关工作部门及驻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的通知》(国办函〔2021〕26号)、《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贵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黔公开办发〔2021〕13号)等要求,结合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调整湄潭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冷学民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钟发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 歆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元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 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苏兴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委办(档案局)、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县委网信办、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经贸局、县应急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监局、县统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县林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投促局、市生态环境局湄潭分局、县残联、县档案馆、经开区办公室、县税务局、县审计局、县气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由陈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各副主任(联系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电子政务中心主任何进平为专职副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自动退出领导小组,由新任人员对应成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对重点工作进行督促调度;协调上级相关事宜等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或分工方案并督促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机制,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分工推进所负责的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对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落实情况以及对出台和调整相关宏观政策向代表性企业和行业协会征集意见建议信息的及时公开;按照职责负责对县级重大项目、民生项目、PPP项目以及价格政策、收费目录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发展和改革工作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教体局:负责对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义务教育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学区教育供给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教育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义务教育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要履行主管职责,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学校类信息。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基层基础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我县治安、交通管理等涉警舆情处置应对;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户籍管理、社会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民政局:负责对社会救助、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治理、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残疾人权益、慈善事业发展、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福利彩票等相关政策的及时公开;负责民政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司法局:负责做好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公开;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对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供法律意见建议;负责对县级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开的督促指导;负责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动态管理及公开发布;负责司法行政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财政局:负责对财税政策、财税体制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在县政府网站对县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集中及时公开;负责县级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政府债务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财税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发展规划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招录工作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社会保险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稳岗就业(创业就业)、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及不动产登记、地理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战略规划等政策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标准体系、规范规程、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征收土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权、矿业权出让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自然资源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规划计划、征地拆迁、公共资源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矿业权出让信息等)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湄潭分局:负责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及管理办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等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环境保护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依法对大气、水、固废、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生态环境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要履行主管职责,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环境类信息。
县住建局:负责对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等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重大项目建设施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等有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城乡建设、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征地拆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项目建设类招投标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建设管理、运输管理等信息公开和运输方面的舆情处置应对;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要履行主管职责,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城市交通类信息。
县经贸局:负责重大产业政策相关信息公开;做好民营经济、工业发展等信息的及时公开;承担县政府信息公开数据资源平台的建设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工业发展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要履行主管职责,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供电类信息。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业农村工作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涉农补贴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农业农村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涉农补贴、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做好营商环境、政府采购等信息的公开;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要完善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并督促指导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
县文化旅游局:负责做好旅游、文化、广电等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方面的舆情处置应对工作;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公共文化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健康防治、健康科普、健康服务和卫生防疫、卫生监督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医疗服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情况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卫生健康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卫生健康(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要履行主管职责,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医院类信息。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政策法规等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灾害事故救援方面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安全生产、灾害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审计局:负责对审计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有关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等相关信息;负责审计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市场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产品质量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对“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市场监管方面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对乡村振兴、扶贫开发政策内容的及时公开;负责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备案等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乡村振兴、扶贫开发方面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乡村振兴、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全县执法行政处罚、执法稽查等城市综合执法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要履行主管职责,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供气类信息。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退役军人事务的相关信息的公开;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退役军人事务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林业局:做好造林绿化、森林资源、野生动物保护等林业管理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牵头做好林业管理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
县医保局:负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应主动公开的内容。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做好本行业、本领域、本辖区政务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领导小组工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的部署和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并按照要求向领导小组报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到班子成员。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科(室、股、中心),责任落实到人。
(二)其他非成员单位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抓好各项工作。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